2023年09月13日
第06版:

微山县

“调解仲裁+监察执法”化解争议促和谐

微山县人社局发挥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优势,探索建立“调解仲裁+监察执法”一体化办案模式,打出劳动争议化解“组合拳”,实现了“1+1>2”的联动新质效。

首问负责,“一门两事”无缝衔接。该县成立了县劳动关系联动协调中心,健全“一窗受理”接诉即办机制,选派业务素质过硬的仲裁员和监察员双人值班接询,对仲裁申请、监察投诉等线索案件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答复。简化创新受理流程,依法精简调解投诉申请填写事项和内容,对简单、紧急的案件实行当场受理、立即调解,利用微山人社公众号设置劳动仲裁“码上维权”专栏,为书写有障碍的当事人提供代填、打印等服务,有效缩短维权流程和时间。2023年以来,接待来访者220余人,受理并转交调解中心处理案件80余件。

调解优先,多方联合案前化解。创新建立“仲裁+监察+N”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实行内部整合、外部联动。微山县人社局联合县总工会、县司法局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安排法律援助律师轮驻县劳动人事争议“和为贵”调解中心,组织仲裁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律师等组成联合调解工作组。一方面由仲裁员和律师同申请人积极沟通,权衡利弊;另一方面由监察员到企业实地调查,通过面对面协商、调解,避免案件流向诉讼、信访。组建巡回仲裁庭和湖上巡回调解庭,联合镇街、企业实地调解;派出专职仲裁员、监察员定点联系镇街调解中心,整合镇街人民调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实现规上企业调解组织建设覆盖率100%。

联合处置,全力提升办案质效。建立案件分流和移交制度,对案前调解未果的纠纷,引导当事人进行仲裁申请或者监察投诉,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对突发、重大疑难案件,实行联合会诊、协商约谈,引入仲裁“准司法”裁审程序与执法队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定最佳化解方案。健全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夯实信息共享和事实互认制度,做到典型案件研讨、业务集体互通学习,实现卷宗材料互查互阅,以数据共享促高效化解,落实案件生效处理结果相互认可。落实联合行动机制,执法查纠与仲裁维权并重。劳动仲裁涉及农民工工资争议的,仲裁委委托监察大队调查取证;监察执法涉及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争议等问题的,引导劳动者至仲裁委办理,依托仲裁建议书规范用工行为,监察大队协助送达仲裁文书。开展联动办案以来,仲裁案前调解案件80余起,为劳动者协调经济补偿11万余元。(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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