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7日
第06版:

市中级法院

三举措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

审级职能定位试点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近日,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一审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的意见》《关于案件提级管辖的实施意见》,着力提高审判执行案件质效,优化审判权运行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明晰职能定位 把握改革正确方向

《关于一审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指导意见》从司法功能定位、司法目标、司法规律等角度,强调 “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职能定位,努力让司法更加亲民、更加便民、更加惠民。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诉讼前端多元解纷机制,深化庭审改革,建立标准化要素审理制度,树立合理的证据分配理念,主动履行调查职责,充分适用律师调查令手段,全面准确审核证据,加强文书说理,强化判后答疑,积极推行小额诉讼程序应用。

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包括类案强制检索、文书备案、法官业务培训、法官论坛、经验交流、主题讲座,发扬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化智慧法院的应用,推动审判流程公开,倒逼法官提高庭审驾驭的能力、准确查明事实的能力、实质化解纠纷的能力。

强化对下指导 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关于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的意见》要求两级法院做到上下配合、双向联动,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市中级法院成立6 个业务指导组(法律适用小组),采用“多口提起、一口汇总、模块承办、集体会商”的运行模式,根据各自业务领域及各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况,采用视频会议、座谈会、讲座、法官沙龙等方式,积极主动加强对下业务指导。

基层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市中级法院生效裁判存在法律适用分歧的,向市中级法院业务指导组提出法律适用分歧解决申请,在审理系列关联案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时,应当及时就法律适用问题向市中级法院汇报沟通。

案件提级管辖 统一法律正确适用

《关于案件提级管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适用案件类型及提级管辖程序等。意见强调,市中级法院各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组应当健全案件提级管辖识别机制,积极通过下级法院重大敏感案件报告、管辖权异议争议处理、当事人申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媒体报道、案件信访、社会关注和智慧法院筛查系统等渠道,主动发现适用提级管辖的案件。

市中级法院通过审理社会广泛关注,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新类型、案情疑难复杂,对法律统一适用和社会导向有示范意义的案件,解决在本地区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法律问题,同时,在审理过程中,应注重总结审判经验、提炼裁判规则,及时形成类案裁判指引、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等,使审判工作直接起到对下指导、统一法律正确适用的目的。记者 曹梦溪 通讯员 张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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