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5日
第03版:

一劳动争议案被成功调解

“谢谢你们,帮我们维护了合法权益!太感谢了。”近日,微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劳动监察大队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集体案件,案件调解结束后,微山县某快递公司李某等人向县仲裁院和监察大队表示了由衷地感谢。

6月初,李某等8名快递员到县监察大队反映,一快递公司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无故辞退等问题。随后,监察大队向县仲裁院提出联合办理的邀请。李某等8人请求某快递公司就支付他们无故被解除的经济赔偿金,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要按有关规定,应当按月支付他们二倍工资。当时,李某等人情绪异常激动,他们纷纷诉说着自己的不易,是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奔波劳累为快递公司工作,没拿到辛苦钱不说,还无缘无故被辞退,他们接受不了这种事实,必须讨个说法!

该案属于新业态用工引发的争议,如果走传统的仲裁程序,最快也要经历数月。为及时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快速解民忧、纾民困,县仲裁院立即启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案前调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县仲裁委组织专职仲裁员会同劳动监察办案人员与8位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座谈,同时,主动联系快递公司负责人。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又邀请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经验丰富的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援助律师作为中立方参与,现场为当事人答疑解困、安抚情绪。座谈期间,调解员细心聆听了双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核对相关证据,但由于双方未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彼此对薪酬计算各执一词,调解一时陷入僵局。为此,调解员及时改变策略,变“面对面”调解为“背对背”调解,综合运用情、理、法等多方面调解形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疏导,引导双方相互理解,互谅互让。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预期,经过多轮调解,最终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快递公司在调解员见证下当场向李某等8名快递员支付了经济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由此,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记者 王雁南 通讯员 金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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