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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水生态专项执法行动
深化文明创建 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丨让排污更规范 让饮水更安全
2022-07-01 来源:掌上济宁
  • 作者:编辑:张正婕
  •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推进我市黄河、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持续改善黄河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严厉打击涉水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市辖区流域水质稳定向好,生态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开展黄河暨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生态专项执法行动。

    依证排污 保障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达标排放

    我市将加强涉水企业环保监管,以硫酸盐、氟化物、全盐量及氮、磷达标排放为重点,严格执行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查看涉水企业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污水处理工艺及设施不正常运行、未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出水水质超标、污泥处置不规范等现象;是否存在高盐水治理设施建而不用;是否存在偷排偷放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强化排污单位依证排污主体责任,我市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重点查看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是否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核发部门许可仍然排放污染物;是否存在超过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依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情况。

    保障饮用水安全 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执法监管

    我市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执法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其中,我市将以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检查保护区内是否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违规排污口;查看是否依法在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保护区范围内存在交通穿越的,是否按规范落实管理措施并加强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存在农业面源污染;是否存在原住居民的非经营性住宅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垃圾等是否妥善收集处置。

    同时,以削减规模化畜禽养殖入河湖污染负荷为重点,我市将全面排查流域内存在的突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检查养殖场是否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是否建有污染设施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设置畜禽废弃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储存场所是否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防恶臭等措施,处理设施是否符合建设技术标准。对依法设立排污口的,检查排污口是否规范;养殖废水是否有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违法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环保责任管理意识,我市还将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常态化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环评手续、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是否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检查医疗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建立运行管理台帐,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医疗废水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检查医疗废物贮存、转运、处置情况,是否按要求集中贮存,贮存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标识并采取“三防”措施,医废最终去向是否规范等。(记者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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