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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组织开展第32个全国“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
2022-06-09 来源:东方圣城网
  • 作者:编辑:刘明

  • 今年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研究、深入谋划,制定《第32个全国“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以“强化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为宣传主题,将于6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开展10个全国“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举办1个第32个土地日暨耕地保护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1个乡镇,举办第32个土地日暨耕地保护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是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济宁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解读暨耕地保护新闻发布会、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两统一”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解读新闻发布会。

    三是组织举办4个主题展览。围绕耕地保护、济宁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十四五”规划、济宁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履行“两统一”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4个主题展示展览。

    四是制作1系列耕地保护成效突出乡镇风采视频。结合2021年度15个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对耕地保护典型做法及取得成效采用视频形式进行持续宣传报道,访谈乡镇党委书记,并选取2-3名优秀基层田长进行专题采访。

    五是开展1系列“耕保科长谈耕保”科普讲座。借助齐鲁晚报访谈演播室,通过线上授课的方式,由市局及各县市区局耕保科科长分别宣讲耕地保护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是发送耕地保护3封信。围绕耕地保护,分别给乡镇主要领导、村(社区)支部书记、广大村民发送一封信,充分利用基层田长、自然资源咨询员、民情书记、村(社区)法律顾问广泛开展耕地保护宣传。

    七是开展1系列法治广场集中宣传。组织各县市区局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法治广场,结合司法部门“一月一主题”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活动,在全国“土地日”当天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涉诈等重大法律法规,推进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宣传。

    八是开展1系列“法润自然”耕地保护普法宣讲活动。以耕地保护等为主要内容,以“法润自然”普法宣讲团为依托,市局联系县市区领导,分别到县市区开展一次集中讲课活动。

    九是制作1系列宣传海报。通过济宁电视台新闻联播、济宁新闻网首页、东方圣城网首页、齐鲁壹点、市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密集宣传。同时在通讯大厦、新世纪广场、省运会指挥中心办公区大屏等显著位置播放视频、公益广告。

    十是依托移动、联动、电信等平台,向全市人民发送1条公益短信。

    同时,《方案》还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了要求,一是精心组织活动。积极与当地司法部门对接,采取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咨询点、进村入户宣讲、自然资源法制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二是务求取得实效。各项宣传活动做到通俗易懂,贴近需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确保取得实效。现场设置业务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并现场答疑,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各项线下宣传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宣传活动安全有序开展。(郭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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