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点大图
  • 头条
  • 今日关注
  • 济宁城事
  • 25楼会客厅
  • 时政要闻
  • 今日热点
  • 济宁经济
  • 视听济宁
  • 图说济宁
  • 文化周末
  • 今日时评
  • 健康生活
  • 本网独家
  • 精彩专题
  • 本网出品
  • 数字报
  • 县区之窗
  • 今日关注
  • 济宁城事
  • 时政要闻
  • 县区之窗
  • 济宁经济
  • F25客厅
  • 今日热点
  • 视听济宁
  • 央媒看济
  • 本网独家
  • 今日时评
  • 精彩专题
  • 房产 车市
  • 文化周末
  • 财经 旅游
  • 圣地摄影
  • 通讯员
  • 济宁论坛
  • 数字报
  • 掌上济宁
主页 > 济宁城事 >
警情通报 | 鱼台公安通报多起涉疫违法行为
2022-05-28 来源:鱼台公安
  • 作者:编辑:李木木
  • 警情通报

    5月23日,鱼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疫情期间省外入济未按要求报备人员。经查,李某(女,47岁,山东省微山县人),5月11日乘坐高铁从南京南站至滕州东站,后乘坐出租车到达谷亭街道西姚村,返回前及返回后均未及时向村委会报备,违反相关防疫规定,严重影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鱼台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的行政处罚。

    5月25日,鱼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不遵守居家健康监测规定,擅自外出人员。经查,货车司机刘某(男,38岁,鱼台县滨湖街道人),5月21日从浙江省嘉兴市驾车返回我县,签订居家健康监测责任承诺书并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外出,严重影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鱼台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居民朋友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市外人员来济提前3天报备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鱼台县公安局

    2022年5月28日


    相关新闻
    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济宁日报社 联合主办
    鲁ICP备102085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37120180009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本网举报电话:0537-2343210 举报邮箱:jnrbs@163.com
    济宁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圣城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Copyright © 2021 www.jn001.com
    鲁公网安备 3708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