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大力实施“养老托育拓展行动”的工作任务,今年以来,我市以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面落实三孩政策,健全普惠安全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托位建设、标准出台、要素保障等工作,全力打响济宁“幼有所育”特色服务品牌,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为全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济宁智慧和力量。
全市托位总数2.23万个
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6个
今年新增备案托育机构39个
总数136个,居全省第1位
建成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3个
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6个
今年前4个月
新增托位5210个
完成全年任务的52.1%
2022年:市党代会和“两会”把发展托育服务列入“民生实事”,计划新增托位10000个。
2025年:全市千人口托位数将达到5.1个。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成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济宁市区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的标准纳入规划条件;
正在建设、尚未交付使用及已建成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居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托幼一体等方式,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的标准予以逐步完善;
鼓励通过公建公营、公建国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扩大服务供给;
发挥国有力量办托,鼓励党政机关、医院、高校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按照建设标准,提供合格的场地,通过委托运营等方式,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加大奖补力度
各县市区对新建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经验收合格后发放到相关机构。
对已登记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乳儿班按3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班按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幼儿园单独开设托班,且经登记备案按普惠标准提供服务的,同等享受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
在全市范围内连锁经营(同一投资主体)3家及以上托育机构(每家不低于50个托位),或1家托育机构托位供给150个及以上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全市范围内遴选15个市级示范点,按照每个示范点10万元给予奖补。(记者 王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