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第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济宁市政府副市长、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白平和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和下步工作措施,济宁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周媛,济宁市疾控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段伟就解除封控、助企纾困等答记者问。
济宁日报记者
请问解除封控后相关人员有哪些注意事项?
解除封控,不等于解除防控。按照“解封不解防”的原则,曲阜市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配合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封控区解封后,区内人员实行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实行居住地和单位“两点一线”管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去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配合小区和单位继续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场所码、行程码)和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外卖、快递提倡无接触配送;电梯、楼道和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要定期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落实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及时消杀、“日产日清”。
管控区、防范区解封后,区内人员做好健康监测,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继续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到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济宁新闻网记者
为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助力市场主体渡过难关,近期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企业纾难解困的若干政策,能介绍一下政策的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吗?
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公室专职副主任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形势,加之3月底以来我市受到疫情影响,市场主体特别是各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连夜行动,结合落实省前两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提出具体的支持政策和帮扶措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的若干政策》(简称《纾困政策》)正式印发。
《纾困政策》的制定,主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强化政策集成,精准对接国家、省系列应对疫情、助企纾困政策,吸收借鉴外地创新举措,精心谋划我市“自选动作”,集中发布,增强企业获得感。
呼应企业诉求,聚焦抗风险能力弱、受冲击严重的工业制造、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重点帮扶支持,顶格执行国家、省级标准。
注重操作易行,每一项政策都明确责任单位,确保企业可对号、基层易执行、落实有保障。
此次出台的《纾困政策》,措施实、针对性强、含金量高,主要包括5个方面26条内容:
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包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减降或缓缴社保、公积金等、加快兑现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等6条。
在加强财政金融保障方面,包括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持续完善金融保险服务、开展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竞赛活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6条。
在强化重点行业纾困方面,包括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降低交通运输成本、加大旅游行业纾困力度、支持商贸行业运营保供、支持企业开展线下线上零售等5条。
在支持企业稳产扩产方面,包括加快企业复工复产进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防控外贸风险等5条。
在优化提升服务保障方面,包括涉及疫情防控审批事项“特事特办”、延长行政许可事项有效期时限、实行“歇业备案”制度、审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失信行为认定等4条。
下步,将围绕推动《纾困政策》尽早尽快惠及市场主体,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加强宣传解读。将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集中发布,并借助“四进”工作组、制造强市指挥部、惠企通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将政策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提升政策知晓度。
细化配套举措。相关政策的责任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配套细则,大力推广“免申即享”,实现快速拨付;对确需申请办理的事项,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操作办法、申报条件和联系电话等。
强化跟踪督导。组织人员力量,持续跟踪落地效果,建立“政策宣传—主动服务—督导落实—评估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推动政策实施,做好政策落地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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