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关派出所抓获两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3月23日,曲阜市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抓获两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31岁)、于某某(女,33岁)在明知他人资金来源违法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及家人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转账服务,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姚村派出所抓获三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3月23日,曲阜市公安局姚村派出所抓获三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桂某某(男,21岁)、代某某(男27岁)、颜某(男,36岁)明知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情况下,仍向他人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用于他人转账服务,数额较大,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雪派出所连续抓获四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3月21日至3月23日,曲阜市公安局小雪派出所连续抓获四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惠某某(女,21岁)、颜某(男,27岁)、孟某某(男,31岁)、张某某(男,27岁)在明知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可能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情况下,仍向他人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用于他人转账服务,数额较大,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息陬派出所抓获四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近日,曲阜市公安局息陬派出所相继抓获翟某(男,39岁)、刘某某(男,26岁)、马某某(男,25岁)、刘某某(男,38岁)四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翟某、刘某某、马某某、刘某某明知他人银行卡现金来路不正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用于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石门山派出所抓获三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近期,石门山派出所抓获三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男,28岁)、陈某某(女,35岁)、曹某(男,27岁)为牟私利,在明知出租个人银行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用于他人转账服务,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通讯员: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