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烟花爆竹禁放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值此2022年春节到来之际,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而且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形成烟雾和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对身体健康和安全影响较大。
1、危害生命财产安全。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灼伤人的事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空气污染。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易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3、噪声污染。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幼儿难以休息。
4、产生人力负担。产生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严重的清理负担。
对此,市政府下发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生态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决定自1月13日起至3月15日,全市范围内(包括城区和广大农村)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居民朋友们,为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心、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我们共同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引导家人,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共同度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济宁市烟花爆竹禁放办
2022年1月16日
来源:济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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