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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按照乡村振兴实施规划,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100万元,支持各镇街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保障资金来源。根据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目标和任务,除中央财政对每村30万元的扶持资金外,县财政按每村20万元的标准予以保障,确保财政补助每村资金总额不低于50万元。

创新扶持方式。依托农产品加工仓储标准化厂房项目,带动全县3个镇20个扶持村抱团发展,确保每村每年至少可增加集体收入5万元,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增长动力和自我造血功能,为全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树典型、立标杆、作示范。

专班化推进。成立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单位和镇街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策划、推动、落实、督办等具体工作。(通讯员 田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