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全面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11月1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孙艺接受媒体采访,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解答。
1、3至11岁儿童为什么
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3至11岁儿童也是新冠病毒的易感者;一些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也会导致新冠病毒传播。学校属于人口密集场所,一旦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容易造成局部的传播流行。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建议积极进行接种。
2、接种哪种疫苗?
3至11岁人群均使用经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紧急使用建议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的新冠病毒疫苗进行接种。
现阶段可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及分包装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目前,有6家企业(长春生物、成都生物、长春祁健、兰州生物、北京科兴、大连科兴)为这3家企业生产的新冠病毒疫苗进行分包装,其出品的新冠病毒疫苗亦可用于3至11岁人群。原则上采用同一个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
3、接种多少剂次?
目前要求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4、安全性如何?
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至11岁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不良反应主要为发热和接种部位疼痛,其安全性和12岁以上人群相似,可放心接种。
5、可以同时接种其他疫苗吗?
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暂不安排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当接种时间有冲突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受种者遇到了动物咬伤或者出现外伤,应不考虑时间间隔,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或者破伤风疫苗。
6、需要支付费用吗?
3至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然实行居民免费政策。
7、去哪接种?
3至11岁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可以在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接种地点,自行前往就近开放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也可以按照学校或幼儿园的通知到指定接种点去接种。
在校在园儿童:由主管部门与学校或者幼儿园通知,参加集中接种或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
非在校在园儿童:由监护人预约,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
8、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3至11岁儿童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监护人及孩子身份证件;接种全过程一定要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接种前: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提供儿童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携带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点。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以便接种,并避免孩子空腹、劳累。
到达接种点后:接种前接种对象及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明,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
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离开接种点返家后:监护人要对接种儿童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健康观察;如出现持续不适,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9、3至11岁人群接种时
如父母不能陪同怎么办?
如果接种时父母无法陪同,则应委托其他成年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知情同意书。
特别提醒:任何疫苗的有效性都不能达到100%,所以即便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仍要坚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为了更好地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建立好儿童人群中的免疫屏障,请各位家长尽快带孩子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给孩子多一层保护。(记者 苏茜茜 通讯员 马文月 张昭晖)
新闻1+1
市疾控中心紧急健康提醒:
关注这些省份新发新冠疫情
近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甘肃省天水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西省上饶市及河北省石家庄市辖区内县市区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黑龙江省黑河市疫情与近期内蒙古、甘肃等省区的本土疫情均无关联,是一起新的境外输入病毒引起的疫情,存在扩散外溢风险。当前全国疫情仍呈快速发展态势,表现为点多、面广、线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健康提醒:
一、主动做好报备
10月8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黑河市、10月15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天水市、10月24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特别是香坊区)、10月13日(含)以来有江西省上饶市(特别是铅山县)、10月16日(含)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市(特别是深泽县)旅居史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入住酒店报备个人信息,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减少非必要的出行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地区。非必要不要离开济宁市,如需要市外出行,应向单位、社区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回到济宁市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做好健康监测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要自行购买药物治疗,尽快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治,就诊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向医生如实告知个人旅行史、接触史等信息。
五、主动进行新冠疫苗加强免疫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18岁以上人群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即日起,全市启动3至11岁儿童新冠疫苗的接种,请家长按照当地通知要求,带领儿童主动进行新冠疫苗接种。(记者 苏茜茜 通讯员 陈曾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