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 下月调整
2021-10-18 来源:掌上济宁 作者:编辑:张正婕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认定标准明确
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变
职工家庭名下合计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1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名下合计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1套住房的,且该笔贷款所购住房与其名下现有住房为同一套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种情况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所有成员名下合计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
职工家庭所有成员名下合计已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
职工家庭名下合计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范围内合计仅有1套住房的,且该笔贷款所购住房与其名下现有住房非同一套。
调整房屋套数核查范围
房屋套数核查范围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同户籍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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