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31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4件(其中来电5件、来信9件)。截至10月5日,已办结12件,阶段性办结2件。责令整改6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2.1216万元。现予以公开。
(第31批 2021年10月5日)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X2SD
2021
0925
0221
友谊路2号,小区后面东关有个大烟筒冒黑烟,污染严重。济宁市大气 9月26日,曲阜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友谊路2号小区东关一院中,有一家肉食加工作坊,负责人陈某平,从事烧肉等肉食蒸煮及销售,有三个大锅灶,两个小炉灶,院内有两垛袋装散煤,约100袋,操作间外建有一烟囱,正在冒黑烟。属实 鲁城街道责令其立即清除散煤,改用燃气。9月29日该作坊燃煤已清除完毕,集气罩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已办结无2 X2SD
2021
0925
0325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石墙镇阳来村的华电邹县发电厂储灰灰坝,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地块属性为工矿建设用地),为该电厂四台30万燃煤机组的灰渣贮存地。近年来由于环保及外部市场因素影响,此灰坝已闭库停用,由于此坝设计为渗透坝,未做防渗处理,造成地下水、地表水污染。今年华电邹县电厂启动灰坝区域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灰坝停用后,固体废物未做移除处理,就在其原址新建其它永久性建筑物及光伏发电项目,前期进行种植的地表防尘植物,由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遭到大面积破坏。济宁市土壤 9月26日,邹城市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石墙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灰坝为阳来灰场,查阅原水利电力部西北设计院于1984年3月编写的“阳来灰场初期坝设计总说明”,阳来灰场设计根据原电力规划设计院向原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的复函((83)水电电规设字第(4)号)说明,“根据鲁南电厂(即邹县电厂)灰水分析结果,同意灰场内不考虑防渗处理”,故灰场建设未做防渗处理。主坝建设中采用透水堆石坝,白山副坝和邱庄副坝为粘土斜墙堆石混合坝。阳来灰场已于2007年关闭封场,封场后邹县电厂仍保持对该灰场的运行维护及持续绿化,经过十余年的运维,该灰场已形成稳定的地表植被,不具备造成地下水、地表水污染的条件。 2.信访反映的光伏发电项目为山东华电济宁邹城阳来65MWp光伏发电项目,选址于已关闭封场的阳来灰场,2021年1月6日获得环评审批,审批中未包括将灰场内填埋物清除处置或利用的内容。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正处于太阳能板基础桩安装阶段,为不妨碍施工,原有植被需清理至3cm-5cm高,清理范围及计划已编入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了审批。工程施工结束后将进行二次植草绿化。不属实已办结无3 X2SD
2021
0925
0268
济宁市高新区王因镇晏家村西南角存在面积300余平方的污水坑,已存在多年,水面漂浮着生活垃圾等杂物,水质污浊,蚊蝇滋生,产生异味,极大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紧挨着污水坑北侧有村里排污沟渠经过,由于坑周边地势较低,沟渠的污水时常外溢到坑里面。尤其是到了雨天,排污沟渠里面的水源源不断的排入坑内。经常有居民往坑里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被雨水和污水冲刷汇集到坑内,形成污水坑。济宁市水 9月26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城乡统筹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位置位于王因街道晏村西南角,紧邻龙玺小区,为一300余平方米的坑塘,雨季积水。村排污沟内生活污水随雨水排入坑塘内,造成水质浑浊、蚊蝇滋生,有枯枝落叶等漂浮物,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8月25日,王因街道办事处根据群众反映,曾对坑内积水使用专用车辆进行了抽吸清运,对该坑塘种植树木及枯枝烂叶进行全部清理,对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9月10日,为做好雨污分流工作,在坑塘西南侧埋设了沉淀池和收集罐,对接村排污沟,收集该村污水,平时污水不再进入坑塘。由于近期降雨频繁,坑塘内雨水未及时抽吸,造成积存。属实 1.王因街道办事处对该处坑塘积水进行抽吸清运,9月27日已完成抽吸工作。 2.王因街道办事处安装水泵,自动将收集的污水抽吸至龙玺小区污水管网内,拟于10月31日前完成。阶段性办结无4 D2SD
2021
0925
0003
济宁市任城区站前一路实验中学和实验小学任贤校区建设项目,不定时夜间存在施工的情况,有扰民现象。济宁市噪音 9月26日,任城区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教育和体育局、住建局、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任城区站前一路实验中学和实验小学任贤校区为任城区校改项目,主体建设完工,目前仅剩校园操场、部分室外绿化工程未建设完成。现场检查及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夜间施工情况。 2.施工方承诺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不在夜间施工作业。 3.任城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住建局、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力度,发现违规施工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不属实已办结无5 D2SD
2021
0925
0007
济宁市曲阜市临城镇林德路888号良友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偷着生产塑料包装桶,无环评手续和处理设备,没有经过处理的废气随意排放到大气中。济宁市大气 9月26日,曲阜市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陵城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021年年初,曲阜儒翼建筑工程施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某栋租赁良友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塑料包装容器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办公楼南侧车间内有两台注塑机,一台空压机,一台加热料斗,设备尚未安装完毕,不具备生产能力。部分属实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对曲阜儒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4800元。已办结无6 D2SD
2021
0925
0005
济宁市曲阜王庄镇纸坊社区对过永星路桥公司,无证经营,长期刻石子、洗沙,有噪音和扬尘的污染,晚上的时候有大车拉运,会产生车辆运输噪音,并且会超载。济宁市生态 9月26日,曲阜市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曲阜市永兴路桥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保再生资源道路沥青材料项目2018年9月20日通过环评审批(曲环报告表〔2018〕162号),2018年12月8日通过自主验收。 2.检查时,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密闭,车间内部建有小型雾炮设施;调阅该公司废气、噪声自主检测报告,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限值要求。 3.公司在主车间南侧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碎石生产线1条,西侧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洗沙生产线1条。 4.公司无自有运输车辆,调查人员随机抽取该公司近期进出运输车辆过磅单,运输车辆均按规定装载,未发现超载行为。部分属实 1.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对曲阜市永兴路桥有限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其将违法建设的生产线全部拆除,并拟处罚16416元。目前,违法建设的碎石和洗沙生产线已拆除。 2.待企业正常生产时,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将对该公司噪声和废气进行监督性检测。已办结无7 D2SD
2021
0925
0046
金庄镇下芦城村民李某金,居住在村西头,收集各种垃圾,异味扰民。济宁市大气 9月26日,泗水县组织县商务局、金庄镇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金庄镇下芦城村村民李某金,男,64岁,无业,未婚无子女,是享受帮扶政策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该村民在家中喂养流浪猫、狗十余只,每天外出捡拾厨余等各种垃圾饲养流浪动物,家中脏乱造成异味扰民。属实 1.金庄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其家中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对周边环境开展全面消杀。 2.将该村民安置在村外集体房屋供其居住,方便其喂养流浪动物。已办结无8 X2SD
2021
0925
0208
山东创联建材有限公司(微山县大卫建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在南四湖生态保护区内建设,露天堆放物料,向西侧水塘直排污水;附近食品加工企业直排污水,污染环境。济宁市水 9月26日,微山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傅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省创联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傅村街道驻地西侧,2020年10月由微山县大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金祥云有限公司整合而成。原微山县大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作为技术改造项目,将微山县金山节能墙材有限公司、微山县大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及搬迁的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原微山县鑫厦墙材有限公司)等统一整合为微山县大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3日经原微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微环审报告表〔2016〕78号),2017年5月2日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微环验〔2017〕23号。 2.微山县大卫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情况属实,但不在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2019年3月,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微山县大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现场检查时,微山县大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该公司建有约30000平方米封闭式厂房一处,大部分物料存放于封闭厂房内,部分存放于厂房外,已覆盖,原料库北侧存放的煤矸石覆盖不完全。该公司建设了洗车台,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内建设雨水收集池2座,南侧收集池为三级沉淀(225立方米);北侧收集池为二级沉淀(50立方米),雨水经沉淀后排入西侧塌方坑内。该企业办公楼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并定期抽吸用于农田沤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4.信访反映的附近食品加工企业为山东大卫生态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大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侧,该公司年产1000吨腐竹、腐皮和3000吨果蔬罐头项目于2011年12月经原微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微环审报告表〔2011〕079号),2016年12月8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微环验〔2016〕43号)。该公司腐竹、腐皮生产在封闭式厂房内进行,厂区西北侧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工艺为生物曝气法,设计处理能力为500立方米/天,目前污水日产量为200立方米,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中水通过水泵抽至北侧微山县大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于制砖。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部分属实 1.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责令大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原料库北侧存放的煤矸石采取全覆盖措施。 2.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傅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对该公司加强监管和巡查。已办结无9 D2SD
2021
0925
0023
济宁市邹城市北宿镇安居北区32号楼楼下有一家售卖炸货的店家(王飞炸肉),店家无环保设施,租赁储藏室经营,排油烟的只是一个排风扇,有油烟扰民现象,居民嗅到会恶心。济宁市大气 9月26日,邹城市组织市综合执法局、北宿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王飞炸肉”业主为曲某某,租赁北宿矿安居小区32号楼楼下的一处储藏室,经营制作油炸食品等。该储藏室面积6平方米,通过排气扇外排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现场检查时该店处于歇业状态。属实 9月27日店主曲某某搬离了经营设备、封堵排气口,不再在此经营。已办结无10 X2SD
2021
0925
0300
济宁邹城市钢山街道怡馨商贸城在怡馨家园北侧建立厕所,距居民楼不到几米,厕所未采取相关防臭措施,异味到处飘散,特别是夏天严重影响南侧居民楼的生活。另外经济适用房怡馨小区内埋于地下的自来水和污水管道质量不过关,经常破损漏水,致使饮用的自来水受到污染。济宁市大气 9月27日,邹城市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钢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现场查看厕所情况,厕所内部干净整洁,水冲式厕所排水下水道均采用了防臭设计,有专人负责打扫,现场无异味。 2.小区2015年建设小区广场时,占压了供水管道,2021年5月5日、9月14日因地基沉降造成供水主管道两次破损,邹城水务公司及时进行了维修,供水管道距离污水管道4米,邹城水务公司维修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未造成自来水污染。部分属实 1.钢山街道办事处孟庄社区将加强监管巡查,严格督导百意超市全面搞好厕所卫生,确保不产生异味,不影响周边居民群众生活。 2.9月27日,邹城市水务局安排邹城公用水务公司对该小区2号楼1单元202室、301室,6号楼1单元103室、201室、301室采集水样进行化验,水务公司化验室化验结果显示水质各项指标全部合格。 3.9月27日,邹城市水务局又委托邹城圣源水利规划设计院水质检测中心进行了取样化验,检测结果结合(GB5749 -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已办结无11 X2SD
2021
0925
0002
微山欢城镇尹洼加油站南垃圾场几千方垃圾,尹某河收购过来的(没有资质)。尹洼西南角的污水站没有出过一些好水,假装产污泥,搞假处理。尹洼养鸡场用埋塑料管向房庄排粪便。田陈北房庄分叉河的养鸡场也向河用管道排污。济宁市土壤 9月26日,微山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欢城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几千方垃圾”问题与第二十三批X2SD202109170053号、第二十六批X2SD202109200090号为同一问题,位于欢城镇尹洼村村北中心街与建设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1处约1.2亩的空闲宅基地,内有1处约200立方米的堆体,被植物和防尘网覆盖,周边未有明显异味。通过对堆体开挖,发现以渣土为主,掺杂砼块、柴草、秸秆和少量生活垃圾。2011年枣庄矿务局中兴建安公司承接修建欢城镇建设路,工程竣工后,经施工方与尹洼村协商,将剩余渣土存放于该空闲宅基地,尹洼村当时计划用于农户铺垫宅基地和生产道路,后一直未能利用。尹洼村对渣土堆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欢城镇党委政府委托山东绿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渣土堆内的柴草、秸秆和少量生活垃圾进行分拣,运送至微山县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渣土和建筑垃圾用于铺垫村内生产路,9月26日清理完毕。 2.“尹洼西南角的污水站”为欢城镇尹洼片区污水处理站,位于尹洼村西南,设计日处理能力200立方米,2012年建成运行,主要处理欢城镇尹洼村生活污水。该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为间歇式运转,废水处理后排入房庄河;9月26日,微山县水务局委托山东中成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站出水水质进行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悬浮物7项检测指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查阅该站运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3.2家“养鸡场”分别为尹某强养鸡场、丁某哲养鸡场。尹某强养殖场位于欢城镇尹洼村村东南,原养殖种鸡,该场区采取发酵床工艺,建有230平方米晾粪棚和200立方米储粪池,因行情低迷,已停养5个多月;丁某哲养殖场位于欢城镇西田陈村北,目前养殖蛋鸡约20000只,建有200平方米晾粪棚和120立方米储粪池。经排查场区周边,未发现入河排污管,也未发现养殖粪污外排情况。部分属实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欢城镇党委政府将加强对已清理渣土堆位置的巡查,防止出现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已办结无12 X2SD
2021
0925
0094
中都街道前小秦村欧香食品厂乱占耕地,气味难闻。济宁市大气 9月26日,汶上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中都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欧香食品厂已于2017年停业,现经营单位为济宁香麦食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食品糕点加工。原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已对该企业非法占地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并申请汶上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企业面包烘烤工序配套了油烟净化设施。核查时,周边无明显异味。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委托山东中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结果不超标。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中都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监督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已办结无13 X2SD
2021
0925
0212
微山县欢城镇尹洼村铁路北富龙公司(铁路煤炭装运, 原尹洼村石灰窑旧址)西北角,有尹洼村堆积的生活垃圾堆一万多立方米, 无收集处理资质,未采取防渗措施,紧挨尹洼村北老房庄河,污染河水,下雨渗出来的污水直接进入了微山湖,堆放有十年时间,现己长满杂草。济宁市土壤 9月26日,微山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欢城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富龙公司”原为微山县祥龙工贸有限公司,2015年更名为富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微山县欢城镇尹洼村北,职工30人,从事铁路煤炭装卸和转运。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抽吸,作为有机肥。厂区西南角未硬化地面存在一处5000余立方米堆体,堆体表面被杂草覆盖。该处场地原为尹洼村集体企业建材厂、石灰窑场,占地27亩。该区域南侧为枣矿集团铁路运输线路,2006年7月,原微山县祥龙工贸有限公司与尹洼村村委会签订《租地协议》,租用该场地进行铁路煤炭装卸转运。堆体是原微山县祥龙工贸有限公司租用后,为了建设储存场和硬化地面,一是拆除了原来的石灰窑和建材厂厂房,将拆除的物料全部堆存在厂区内西北角;二是在开挖长约50米,宽约15米,深约1.5米的卸煤坑行硬化时,将开挖的土方也堆存在厂区内西北角。9月26日,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欢城镇党委政府组织机械开挖堆体,主要成分为渣土,掺杂部分砖块、石块。 2.该堆体已存在10余年,距微山湖约7.5公里,现己长满杂草。富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厂区北墙外约5米处有一生产沟,1.7公里后汇入房庄河,平时无水,雨季时雨水汇入形成径流。近期降雨较多,生产沟水质感官略发黄,经核实为两侧玉米田地内雨水浸泡玉米秸秆所致。不属实已办结无14 X2SD
2021
0925
0219
泗水县惠丰食品有限公司,该企业基本不进行花生食品加工,厂房租赁给个人,厂内经营多家小作坊无环评手续,危废随意处置,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污水管网。济宁市土壤 9月26日,泗水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泗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慧丰花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泗水县经济开发区圣昭路东,该公司院内有三家企业,分别是山东慧丰花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泗水艺航眼睫毛加工厂、泗水百畅纸业有限公司。 1.山东慧丰花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花生蛋白粉及6000吨花生酱项目2010年11月由原泗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泗环审字〔2010〕402号),2019年6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2020年4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检查时发现热榨、花生脱壳工艺与环评批复不符。经调阅该企业生产记录,2017年以来基本未生产。 2.泗水百畅纸业有限公司无碳复写纸、热敏收银纸项目2018年10月由原泗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泗环审字〔2018〕155号),2019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水,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晖泽水务(泗水)有限公司处理。9月26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委托山东贝塔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外排废水采样检测,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总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棉)以及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市振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库存废机油4.4千克,废活性炭(棉)5.5千克,因数量少未转移。 3.泗水艺航眼睫毛加工厂于2020年2月20日经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831MA3RF6NNXT)。经营范围:眼睫毛的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等。经核实该公司实际为眼睫毛产品外包装,属于豁免类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部分属实 1.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责令山东惠丰花生食品股份公司重新报批环评手续,9月27日已开始报告表编制。 2.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责令泗水百畅纸业有限公司对库存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10月15日前完成。阶段性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