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196件。本批信访件涉及济宁市6件。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全部交办有关县市区办理。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611件,涉及济宁市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