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友善”确立为一项基本内容,这既是对历史传统的尊重,也是对人们当下道德需求的回应。友善或友善之德所概括和追求的,即平等相待、容让差异、良好沟通、有序交往,并臻于和而不同的道德境界。友善之德的普遍认同、内化及广泛宣传教育,必然有利于社会生活的良好秩序,同时也是和谐境界得以实现的基本道德前提。
友善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维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共同体和意义共同体的重要支撑。它既是维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治共同体的纽带,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伦理共同体提供重要支撑。就我们国家的当下发展而言,不管是在传统的“熟人”社会,还是快速发展起来的“陌生人”社会,友善的“缺失”问题都已经日益凸显。对此,我们既要看到相关问题产生的必然性,也要注意其负面的伦理效应,看到其日益暴露的消极性、破坏性。这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落实而言,意义十分重大。
友善是人类的尊严、安全感和享有舒适生活的内在需要。如今,现代化生活已经成为国人的普遍追求,物质追求及与此关联的物欲必然增加。与此同时,利己主义、功利主义等观念也必然相伴相生。实际上,友善需要主体具备一定的道德自律能力,因为在追名逐利的过程中,如果外部伦理环境不能施以切实的约束和教化,那么友善之德就必然受到功利主义较大的消极影响。
友善是防止人际关系异化的精神力量。官僚主义之所以不得民心,就在于它吞噬了友善最为基础的理性内涵,即平等心与相互尊重。但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好人主义”在当下也比较流行。这是友善另一种形式的异化。所谓“好人主义”,其实就是以狭隘的私利谋求为标准、为前提的,社会的良知与道德在它这里也不过是谋求私利的形式和工具而已。“好人主义”将友善异化为以纯粹的技术理性见长的伪善,这与专制主义一样,注定会为社会主义的伦理价值观所不容、所否定。
(宋延坤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