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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省总工会和山东省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济宁市产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开拓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围绕劳动关系治理体系、职工维权服务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重点突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一些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总统一安排,我市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采用县市区试点、市直部门试点、国有企业试点和非公企业试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多方协同、合力推进。成立协调机构,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印发《实施办法》,先后多次召开产改工作协调会议,形成产改工作合力。二是点面结合、分类推进。印发了《济宁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单位职责任务,充分发挥改革试点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三是突出重点、精准推进。制定《2020 年产改工作要点》,明确产改工作任务。通过产改工作,引导企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打通职工发展通道。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完善组织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对接司法部门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做到应援尽援。二是联合法院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中心。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在市工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中心,开展劳动争议诉讼前的调解工作。三是对接人社部门成立裁调对接工作室和工会“和为贵”调解室。加强与人社部门联系,共同参与有关政策制订,共同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济宁模式”。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维权措施。在法律维权工作中不断探索工作方式方法,以“维权五化”为抓手,逐步夯实维权体系建设基础。一是维权服务“阵地建设”实体化。县市区总工会分别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驻仲裁庭”,积极开展相关调解仲裁工作。二是维权服务“队伍建设”规范化。建立健全人员分配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律师、调解员、社工、志愿者等专职人员。三是维权服务“工作机制”科学化。积极整合各县(市、区)、镇街案源资源,统筹人社、司法、法院、综治、工信等部门力量,建立“工会主导、多方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维权精准”的全方位科学工作机制。四是维权服务“争议事项”合约化。印发《济宁市2020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实施方案》,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集中的行业(区域)为重点,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性,积极推进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五是维权服务“工作措施”信息化。通过职工热线、微信公众号、“齐鲁工惠”APP等网络渠道,逐步开展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工作,为广大职工提供更为快捷高效的咨询服务。

(三)夯实工作基础,做好劳动者素质提升和权益保障。一是在劳动者素质提升方面,为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组建了全省首家技工教育集团,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企业直接参与专业设置、课程开发等办学决策,精准培养更加符合企业需求的劳动者。二是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紧盯农民工欠薪领域,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导则》,建成“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指挥中心”,实现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考勤、银行代发工资100%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农民工欠薪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

目前,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我市的产改工作起步较晚,部门联动效应还没充分体现,改革成效还不十分明显,产改工作还不能充分融合到工会工作等。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奋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一是强化宣传协作。与司法部门联合组建“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服务队,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维权服务宣传活动。二是培训提升素质,建立严格的人员选用、培训机制,提高调解员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市总工会将工会维权体系建设经费纳入本级工会预算,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增加对维权经费的投入。

四、经验启示

一要各部门要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握大局、审时度势,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和手段,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到实处。

二是要以素质提升为关键,构建技能培训体系。要推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培养与企业需求相匹配的技术工人。

三是要以制度落实为支撑,营造良好成长空间。要树立技术工人社会地位高、福利待遇好、发展空间大的鲜明价值导向,鼓励引导企业实行首席工人、首席技师、金牌工人制度,增强技术工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引导更多的产业工人精研技艺、苦练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