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红玉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就做好新时代的人大工作提出了“在政治站位上把握一个正确方向、在履职尽责上发挥四个更大作用、在自身建设上当好四个表率”的要求,这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主任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5月6日召开常委会及机关全体干部会议,细化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调整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聚焦“五个济宁建设”“八个强势突破”,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贯彻落实。
在把牢政治方向上彰显更高站位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对人大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好关、定好向。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团结带领人大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体现到人大具体工作、实际行动和现实效果上来,做到一切工作、一切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稳步推进,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贯彻市委部署。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按照市委要求开展工作。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市委整体工作布局中来谋划,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来推动,确保目标思路、重点举措符合市委安排,契合济宁发展实际。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高度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要求,提前谋划,加强指导,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换届氛围。按照市委挂图作战重点分工,积极主动参与物流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文旅资源整合、生态环境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坚持一线指挥、一线督导、一线落实,沉到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现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把“规划图”“施工图”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竣工图”。
在现代化强市新征程上展现更新作为
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加强立法工作,做到立法围绕发展、服从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为保证“五个济宁建设”“八个强势突破”深入实施、推动全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济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努力制定出推进市委决策部署有效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全面实施2021年立法计划,审议《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条例》,修订《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济宁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港口管理、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立法调研,确保完成全年立法任务。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市情起草法规,建立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聘请立法顾问,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员和人大代表作用,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确保法规体现济宁特色、时代特色,做到以良法促善治。加强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紧紧盯住法规执行,动态监督法规实施,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法规的每一条、每一款,确保每一件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高标准做好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树立正确的监督工作理念,把监督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有机统一起来,准确把握监督的内容、方式、程序,做到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深刻认识当前济宁发展的目标定位,紧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按照“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标准,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深化改革、大气水和国土资源利用、乡镇卫生院建设、文旅融合发展、典范城市精细化管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城乡供水一体化、校园安全管理等关键领域和环节,选准题目、及时跟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强化监督工作实践创新,在用好用足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辅助开展监督,完善常委会审议意见附问题清单制度,坚持“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加强预算执行、预算联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向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延伸。
高水平做好代表工作。按照“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定位,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做好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范围和频次,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确保本届内每名代表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指示,深化代表“倾听民声、解疑释惑、助力化解风险”工作,丰富“代表公开接待日”活动,促进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形成问题收集、转办交办、办理回复、跟踪检查的工作闭环,擦亮具有我市特色的代表活动品牌。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关于代表建议“提出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坚持结果与过程并重,建立健全办理结果第三方评估、办理情况面复代表、重点建议跟踪督办等制度机制,督促有关方面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鼓励代表深入调查研究,代表优秀调研成果以“直通车”形式报送市委主要领导,为决策提供参考。强化对代表履职管理,组织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履职情况作为换届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体现更大担当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履职目标,不断强化爱民情怀、为民担当、亲民之心,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贯穿到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方方面面,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高度关注群众的期待和关切,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养老、医疗、住房、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生活、社会治理等方面持续跟踪监督,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推动办一件成一件,真正办到群众“心坎上”。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群众联系密切的独特优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上。
推进办好民生实事。高度关注代表票决的10件民生实事项目,坚持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相关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始终盯紧,加强调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兑现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充分调动各责任部门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加大市委决策和推进措施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大力营造为民办实事的浓厚氛围。
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更好成效
着力打造过硬模范机关。落实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持之以恒抓班子、带队伍、树正气,切实做到政治可靠、尊崇法治、发扬民主、服务人民、运行高效,打造让市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巩固和发展常委会及机关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奋斗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加快建设“学习人大、活力人大、平安人大、幸福人大、文明人大”,高标准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更好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机关工作部门作用,不断增强人大机关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坚持守正创新,奋力争先进位,在思路理念、方法手段、运行机制上勇于改革,确保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单项工作争创全国样板。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展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讲好人大故事。突出实干、实绩导向,以“六个标尺”衡量干部,以“三个导向”选拔使用干部,切实做到“四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形成全市人大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全市人大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多层次、多渠道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指导县市区人大做好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支持帮助“一府一委两院”履职尽责的良好环境。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工作部门对口联系县市区人大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工作指导,密切协同联动,深化交流互动,重点工作一起推进,实践创新一起探索,自身建设一起强化,实现市县人大工作同步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制约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共性问题,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和保障全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