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济宁讯(通讯员 刘伟 刘国伟)沐文明新风,结文明硕果。11月20日,中国文明网发布《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一荣誉的获得,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明创建成果的集中体现。
自2018年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把该项工作作为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加强机关建设、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坚持党建引领创建,坚持创建工作与人大履职一体化推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全员参与、全力创建、全面提升,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融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成了相互促进、共建共荣的工作格局。
凝聚共识,全力以赴抓创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组坚持“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工作思路,以建设过硬党支部为载体,以擦亮“服务代表,情系民生”机关党建品牌为目标,引领党员干部在创建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提素质、促工作,努力打造学习型、法治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形成精神文明建设与模范机关创建交汇融合、共促共建的良好格局。
依法履职,为民用权促提升。文明滋润城市,创建惠及民生。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民生和城市发展的动力源和助推器,立足职能职责,履行社会责任,全力助推济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坚持立法引领,将创建纳入法治轨道。在持续抓好《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围绕创城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视察调研,发挥代表作用、持续跟踪监督,助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全员参与,弘扬志愿服务新风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创建工作,围绕创建活动开展,成立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党建工作队、工会活动队、青委会活动队、妇委会活动队、退役军人活动队等10个活动团队。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弘扬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道德风尚。积极维护社会环境,在文明行为宣传、爱心敬老、爱心助残、爱心助学、法律服务等方面,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整体形象得到全面提升,全体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各工作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愈发融洽,为民服务意识日益增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全国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着力巩固创建成果,不断优化文明服务,大力提升工作质效,让人大机关尽显文明风采,让城市更具文明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