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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守法经营 上网实名登记不可少
2020-11-04 来源:掌上济宁
  • 作者:编辑:李立
  • 东方圣城网讯(记者 王艳茹 通讯员 王晖)根据有关市民反映山东万佳网络高新区乐聚加盟店未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情况的问题,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责令山东万佳网络高新区乐聚加盟店停业整顿二十天。

    2020年7月23日,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两名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黄楼村的山东万佳网络高新区乐聚加盟店进行查处。执法人员对山东万佳网络高新区乐聚加盟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立案调查,对山东万佳网络高新区乐聚加盟店实际负责人靳某某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进行询问,靳某某对2020年7月13日上午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违规经营事实供认不讳。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执法人员提醒,网吧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严格落实实名上网登记制度,杜绝未成年人上网、无证上网等不良现象。网民要持有效证件合理上网,健康上网,为打造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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