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今年以来,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主要开展哪些整治工作?
【朱局长】
今年以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热点问题,我们部署开展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食品方面,组织市农委、食品药品监管、渔业、林业、畜牧、城管执法、检验检疫、住建委、教育、卫生等部门,集中力量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类、食用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农村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食品等十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药品方面,组织开展国家新修订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开展了国家基本药物、中药、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7826人次,检查蔬菜生产基地和农资经营单位1686个,25家生鲜乳收购站100%检测,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573家次,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6268家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4278家次,责令整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4854家,严厉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较好地保障了食品药品安全。
【主持人】:
用数据可以说明工作成果,刚才您用数据为我们描绘了一张"舌尖安全监管地图",从种植环节到加工环节再到农贸市场终端销售环节,从蔬菜水果奶制品的检测到食品添加剂,环环相扣。不过,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是会遇到假冒伪劣的食品和药品,群众对假劣食品药品可以说深恶痛绝,请介绍一下我们在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方面的工作?
【朱局长】:
好的。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一方面要抓规范,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守法生产经营,自觉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另一方面就是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就是要让违法者觉到痛,使之不敢、不愿、不能违法。在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假劣食品药品行为方面,我们有一个思路,就是构筑立体稽查格局。按照"市县一体、部门联动、周边辐射"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协作,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将190起案源、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了县市区局办理,并对县市区局承办案件进行了全程督导,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统筹互动的工作局面趋于完善;移交公安机关制售假药案件2起,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肉制品3处,查处"毒豆芽"作坊6处;加强跨区域协作,与外地市药监部门相互配合完成协查9次,发出和回复外省市协查函23件;加强政企合作。接到省局、外地局等6件反映假冒我市某企业销售资质的核查函后,及时将线索移交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侦查支队和经侦支队,与公安部门联合赴潍坊、菏泽、临沂、唐山等地进行调查,端掉窝点1处,挽回企业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上半年查处案件407起,涉案货值155万元, 1-5月份罚没款总计444.14万元。配合公安部门查办、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86起,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37人,刑事拘留59人,逮捕38人。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 zly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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