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龙虾养殖优势产业集群
2020-08-16 18:20:08 来源:

鱼台县龙虾养殖优势产业集群


一、产业集群情况简介

鱼台县水资源丰富,水域面积 23.7 万亩,是我省十大淡水渔业县之一,被中国渔业协会授予“中国生态龙虾之乡”称号, “鱼台龙虾”被农业部登记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全面叫响“鱼台龙虾”地标品牌,鱼台县委县政府在巩固藕虾共作的基础上,依托 35 万亩水稻资源,大力推广稻虾共作生态种养模式,积极推动龙虾产业发展,并扶持建设了 40 处稻(藕)虾共作基地。

截至 2018 年底,全县藕虾共作面积 6.5 万亩,稻虾共作面积 4

万亩,龙虾产量达 3 万余吨,产值达 15 亿元。为助力鱼台县龙虾产业发展,满足养殖户基地建设、扩大养殖规模的资金需求, 公司决定针对鱼台小龙虾养殖产业集群开展融资担保服务。

二、授信情况

(一)授信金额:单户额度根据申保人养殖规模大小给予授 信,原则上每亩授信不超过 1500 元,单笔不超过 300 万元。

(二)授信期限:一年。

(三)目标客户:从事小龙虾养殖的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小微农业企业等。

(五)资金用途:用于改造养殖场、购进虾苗、饲料等。

(六)反担保措施:原则上申保人配偶、成年子女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根据项目风险情况可以追加有效资产、实际控制的关 联企业作为反担保。有财政补贴的项目签署财政补贴质押承诺 函。

(七)申保人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申保人(法人申保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 18 周岁(含)以上,申保人年龄加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 65 年(含)。

1.具有真实经营背景的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小微农业企业等。

2.小龙虾养殖规模超过 70 亩。

3.借款人(法人申保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贷款和贷记卡恶意透支, 名下贷款和贷记卡最近 24 个月内无连续 90 天(含)以上或累计6 期以上的逾期记录,对外担保须“正常”状态,其他能够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相关凭证的征信问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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