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刘菲 通讯员 侯嵩鹏)当前已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为保证在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期间不发生农村住房安全危险,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村房屋安全防汛应对处置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提高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各街道以房屋安全网格员为主体,组织村干部分工包靠,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农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汛期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对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全方位做好防范应对,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住危房”,坚决杜绝“房塌人亡”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巡查,落实防患措施。组织人员开展农村房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止,尤其对前期鉴定为 C、D 级的房屋和低收入群体居住房屋逐一进行排查,对于邻近挡土墙、高大树木、低洼处地质灾害区等危险性较大的房屋要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的C 级农房及时进行加固,D级农房人员全部搬离;对无人居住的C、D级农房采取悬挂警示牌、贴封条、设警戒线等方式进行管控。
强化宣传,加强值班值守。加强汛期农房质量安全的宣传引导,通过进村入户、印发宣传图册等方式,广泛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预防、避险等基本知识和宣传教育,切实防范和避免农房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灾情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防汛联络工作,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突发险情,务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严格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实,由局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深入一线检查农房安全工作。截至七月底,组织农户自行维修加固239户,转移人员1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