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陈曦)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表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主动减排企业的通告》,对在2020年12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省859家主动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企业予以通告表扬。高新区3家企业受到表扬,分别是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记者了解到,2020年12月我省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连续经历了几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省859家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其中144家企业主动压减生产负荷,715家企业(单位)主动实施错时运输,进一步降低了大气污染物排放,为全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在环境日活动中,省生态环境厅专题宣传主动减排企业,同时已指导各市通过生态补偿资金对主动减排企业予以奖励,树立鲜明的导向,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