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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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

2021年高新区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药机构开始申报

本报济宁讯(记者薛坤)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6〕6号)和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济宁高新区辖区内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正式开始。

据了解,此次申报范围涵盖济宁高新区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报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30日(休息日除外)。申报地点位于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5566号,为民服务中心2楼48、49号窗口。申报时须提交的材料:(一)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以下资料:1、《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或《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1份;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名册》1份;3、医疗机构设置批复文件,执业医师、护士的执业证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及配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申请定点零售药店提供以下资料:1、《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1份;2、《药店从业人员名册》;3、《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药师注册证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咨询电话:7812333 、653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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