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 薛坤)近日,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申报2020年上半年省级发明创造资助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9〕29号)规定,开始受理2020年上半年省级发明创造资助资金工作。
据了解,山东省2020年上半年专利资助,仅限于权利人为山东省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及申请号为2020年的、已取得结论性检索报告的PCT申请,不包括港、澳、台专利(申请)。申报时,由发明专利权利人(PCT申请人)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所有材料报至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处,word版和PDF版(需盖章)发送至邮箱jngxqzscq@163.com。市局初审申报材料、完成在线系统申报和汇总工作。从6月28日起至7月19日均受理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与此同时,根据《济宁市专利资助办法》(济知发【2018】27号)规定,开始受理2019年上半年市级发明创造资助资金工作。申报权利人为济宁市市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2019年上半年授权的国内、国外发明专利及PCT申请资助。由发明专利权利人(PCT申请人)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于2020年7月5日前报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gxqzscq@163.com。
提交的材料包括:1、《济宁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表》,《银行转账和个人邮寄汇总表》,其中“收款单位银行户名”、“开户银行”栏中应加盖“单位财务章”。2、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个人提供身份证明。3、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提供发明专利证书。PCT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日、申请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文件、证书及相关费用证明。4、共有权利人的应提交共有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提供企业登记机关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6、其他有关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要求加盖相关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