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晚报全媒体记者 万德龙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保障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提醒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一个认证周期(一个认证周期为12个月)应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若在一个周期内未进行资格认证,将会影响个人社保待遇的及时领取。
待遇领取人员本人可通过“爱山东”App进行自助认证,也可由子女、亲友等通过“爱山东”App“代他人认证”功能协助进行认证。使用手机自助认证不通过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济宁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任一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进行资格认证现场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使用“爱山东”小程序,需要两次人脸识别,第一次是为了登录程序,第二次才是资格认证。以后再次使用认证功能时,只需识别一次人脸。另外,为他人认证时,代办人手机号与认证人手机号不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