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张勇、民五庭副庭长史海洋、任城法院民三庭庭长刘晓栋一行,到济宁保险行业协会调研,重点围绕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交流座谈,保险协会专职副会长张波、秘书长杜成立等参加活动。
2025年以来,济宁交通事故纠纷相关案件共550余起,部分案件涉及故意制造事故、虚报损失等保险诈骗行为,保险纠纷投诉量居高不下,退保、理赔类矛盾尤为突出。为破解调解标准不统一难题,协会已制定并发布《人身保险纠纷调解工作指引》《车险理赔时效管理工作指引》,规范保险纠纷处理全流程管控。协会坚持调解公益属性,积极探索建立调解员激励约束机制,多次向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汇报并呼吁强化府院协同监管。
会议强调,随着消费者法律意识显著提升,调解工作对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保险纠纷调解需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制度创新与模式升级,有效推动纠纷诉前调解。在如何提升调解成功率方面,协会将重点加强调解员法律专业技能培训,完善调解机制以提升公信力,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外地调解中心的先进经验,试行调解员集中办公、统一调解标准,建立长效激励措施,探索纠纷源头治理策略,避免纠纷升级、中介渗透导致纠纷久拖不决,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更坚实支撑。会议还就重大车损“见票立案”事宜进行了坦诚交流,并达成工作共识。(通讯员 马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