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艳茹 通讯员 高震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演唱会经济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12个部门单位,研究出台了《济宁市支持演唱会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审批服务、资金奖补、景区联动、交通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演唱会经济加大支持。
审批服务方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对符合演唱会售票规模、收入条件的主办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补。保障机制方面,由市文化“两创”指挥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暨文旅产业发展专班领导牵头,建立演唱会赛事保障机制。在交通服务方面,由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公交运营企业,对演唱会增派公交车辆接驳、提供延时服务。
对演唱会门票持有者,在单场售票规模3000人(含)以上且售票收入不低于250万元(含)以上的演唱会,举办前3天至后3天期间,可凭借演唱会门票享受济宁市辖区内部分A级景区门票优惠(具体一事一议,参与景区见活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