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镔毅
尼山孔庙,建于尼山东麓的高台之上,共分三进、五院,重堂叠阁、柏松苍翠蓊郁。其正门为棂星门,二门为大成门,其后的正殿亦名大成殿,是庙内的主体建筑。大成殿有黄色琉璃瓦覆顶,飞檐翘角,殿前石柱之上精雕云龙和花卉,宏伟壮观。殿前竖有元至元五年(公元1339年)尼山书院铭,以及元至正十四年(公元1354年)的尼山大成殿四公配享记碑,这些碑刻是研究尼山孔庙历史沿革的重要资料。
尼山大成殿四公配享记碑立于元惠宗至正十四年,由危素撰文、张思政篆。碑高360厘米、宽110厘米、厚36厘米,位于尼山孔庙大成殿前东侧。碑阴有赞助官员题名约45字。碑文追溯颜、曾、思、孟四子配享及受封的历史,记载了邹县达鲁花赤(碑文中写作达噜噶齐)玛哈穆特于尼山书院增塑四子像的事件。
当时正值元末,社会黑暗、政治腐败、经济凋敝,百姓难忍剥削之苦,纷纷起义。根据碑文记载,此时“方盗据徐方,力抗王师。邹之为县密迩斯境,朝廷忧其供给之繁,增设邑长,以君才敏而擢用之。军旅绎骚,君应答有凝滞,将士感悦。及徐平,抚安疲,飞刍輓粟,徭役平允。当此之时,又能汲汲焉以兴学明教为务,是以谓之难也”,是说玛哈穆特在山东红巾军起义正盛时,临危受命,担任邹县基层长官达鲁花赤一职。
红巾军起义时间为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元顺帝以贾鲁治黄河,动用大量民夫,造成不满,韩山童等人决定在至正十一年五月起事,虽然事泄,韩山童被捕杀,但起义的火焰已经点燃,义军将领刘福通带领韩林儿成功突围,并得到了广大人民的响应,势力迅速壮大,而北方其他起事者如徐州的芝麻李、彭大,濠州的郭子兴等,均打着红巾旗号,在中原大地掀起了起义的浪潮。在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时,担任邹县基层长官达鲁花赤的玛哈穆特,仍能抵御红巾军的肆虐,坚持教化百姓,无疑是一位勤政爱民、令人敬佩的父母官。
根据碑文记载,在元惠宗至元三年(公元1338年),尼山书院重建工程启动,但没有完全竣工。直到十七年后的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邹县达鲁花赤玛哈穆特增建颜、曾、思、孟四公配享殿,才完成了尼山书院重建工程。关于四公配享的名号与座次,其来有自:唐太宗贞观二年,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和国子博士朱子奢提议,安排颜子(即颜回)配祀孔子;孟子取得陪祀地位是在宋神宗元丰七年,而曾子和子思的陪祀地位是在宋度宗咸淳三年确定的,自此颜、曾、思、孟四公配享孔子的礼仪制度初步形成。
后来到了元朝统一天下将近四十年的时候,也就是延祐三年(公元1316年),元仁宗在位,他非常重视学问和儒家文化,于是御史中丞赵世延提出南北祭孔规模不应该有差异,应当按照惯例提升曾子和子思的陪祀地位。仁宗皇帝同意了,根据他们的德行和名声,确定了陪祀的次序和名称。元文宗至顺三年(公元1332年),元朝政府又进封颜子为复圣公,曾子为述圣公,子思为宗圣公,孟子为亚圣公,并且为他们撰写了制书。
据碑中记载可知,四公配享一事源远流长。而邹县的达鲁花赤玛哈穆特重塑四公塑像这一举动无疑在动荡的元末起到了重振儒学、教化万民的作用。元惠宗至正十四年,国子监监丞危素受命撰文,即《尼山大成殿四公配享记》,并铭刻于碑上,以纪念这一重要事件。这篇碑文不仅详细记载了颜子、曾子、子思、孟子四位儒家先贤配享的历史渊源,还高度评价了玛哈穆特在元末动荡时期,仍能坚持兴学明教,增塑四公配享的功绩。
如今,这篇碑文已经成为了研究尼山孔庙历史沿革的重要资料,也是后人了解元末社会历史、感受儒家文化魅力的一个重要窗口。它见证了玛哈穆特在动荡时期坚持兴学明教、重振儒学的壮举,也彰显了儒家文化在中华民族历史长河中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