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万德龙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3岁以下婴幼儿生活照护托育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12月28日起正式实施,山东省在3岁以下婴幼儿生活照护托育服务领域有了自己的标准。
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作为《规范》的起草牵头单位,在省妇联的支持下,在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联合济宁市妇联、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多家单位,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开展《规范》的制定工作。在此期间,济宁市妇联积极配合地方标准制定工作,配合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赴济宁托育大厦、社区托育园等开展实地调研,在全市90%以上的备案托育机构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生活照护托育服务现状及规范制定调查,为《规范》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
据悉,《3岁以下婴幼儿生活照护托育服务规范》适用于山东省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生活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该《规范》在总结归纳我省优秀的、典型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了3岁以下婴幼儿生活照护服务体系的山东省地方标准,为托育机构在婴幼儿生活照护领域提供了对标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