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0日
第05版:

救助基金 解伤者燃眉之急

近日23时40分许,在邹城市富北路与华电大道十字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醉酒后无证驾驶四轮车的倪某与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薄某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薄某受伤严重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经医院诊断伤者薄某全身多处骨折,伤势严重,被紧急送往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经医生初步诊断,腿部两处粉碎性骨折,需立刻开展抢救。但抢救费用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肇事方倪某无力承担治疗费用。邹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程序,第一时间为伤者开具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通知书,并积极帮助其准备所需材料,经济宁市交警支队救助办审核,为伤者薄某垫付46332.27元的救助款,及时垫付了医药费,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

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既帮助了当事人得到及时治疗,又缓解了社会矛盾,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高度赞扬。

通讯员 朱力 李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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