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8日
第02版:

紧急救助显友善

■本报通讯员 朱力 时光耀

近日,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及时帮助事故对象申请救助基金,助其接受医疗,谱写了一曲友善之歌。

3月14日,邹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一起报警称,在邹城市邾国大道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出警,经现场勘查及调查得知,当日6时,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邾国大道义乌南菜市场停车场出口处与韩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韩某受重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韩某被紧急送往邹城市人民医院孟子湖院区,经医生诊断,事故导致韩某右胫骨中段骨折,急需手术治疗。由于事故突发,抢救费用多,韩某家属一时难以筹出。邹城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告知韩某家属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迅速启动救助基金申请流程,协助韩某家属办理申请手续并上报交警支队救助办审核,经过上报审批,救助款顺利到位,伤者及时完成了手术。

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既帮助了当事人得到及时治疗,又缓解了社会矛盾,民警时刻牢记服务人民的宗旨,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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