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会公众:
我是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汶检民公诉前【2021】370830000004号案民事公益诉讼犯罪嫌疑人芮婷婷,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诚挚地向社会公众道歉。
致歉人:芮婷婷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