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本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的今天是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发展而来的。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礼法合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理念,它既强调德治为先的道德关怀,也注重法律规范的强制约束,对当前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启示。
从“明德慎罚”中借鉴德治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出现一般性社会矛盾纠纷时,中国古人往往首先想到“和为贵”,强调以德服人、慎用刑罚。《尚书》中明确提出“明德慎罚”。何为“明德”?在孔子看来,“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孟子认为“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这些观点都强调了“德”的重要性,主张以“德”来化解矛盾、治理国家,尽量少用或不用刑罚。何为“慎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倡德治为先,但并不否定使用刑罚,而是强调积极实施道德教化,把矛盾纠纷调解挺在前面,不轻易使用刑罚;而当个人行为突破道德底线,违反法律规定时,刑罚则必不可少。领导干部要认真汲取传统文化中“明德慎罚”“以德服人”等德治理念,从道德层面教化群众、从思想层面化解矛盾,为社会和谐有序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从“以法而治”中借鉴法治理念。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而法律是治国理政最重要的规矩。在中国古代治理实践中,“以法而治”思想受到统治阶层和各家各派重视。比如,孟子认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荀子认为“法者,治之端也”。韩非子则明确提出“以法治国”,强调“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社会治理中,调解是化解矛盾的首要选择,但当矛盾纠纷不能通过道德教化调解时,法治就成为必然选择。领导干部要汲取传统文化中“以法而治”“规矩之道”等思想精华,划清底线、严肃法纪,对突破法律底线、扰乱社会秩序者严管严治。
从“礼法并用”中借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理念。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在中国古代治理实践中,“礼法并用”逐渐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的理念。它强调德治和法制不可分离、不可偏废,通过发挥道德教化与法律约束各自长处,达到治标和治本同频共振。比如,孟子认为“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荀子主张“隆礼重法,则国有常”。董仲舒等为汉儒则提出“礼法并用、德主刑辅”主张。在社会治理中,领导干部既要用道德教化民众,又要用法律来明确底线、判定刑责,两者相互补充,从而达到善治目的。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中,我们既有久远的法制传统,又有厚重的道德传承。在当代社会治理中,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深入挖掘传承传统文化中礼法合治的思想智慧,吸收其精华、去除其糟粕。既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又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让法治与德治的光热共同照亮社会治理的每个角落。
(作者单位: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