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常立秀
2021年以来,梁山县市场监管局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提升”“鲁药振兴”“铁军锻造”三大工程,坚持把案件查处作为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深挖案件线索,实现了执法司法的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推进了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有效查办。截至2021年11月底,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共办理药械化案件128件,罚没款超100万元,案件数和罚没款均居全市第一位,不断提升了市场监管执法合力效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衔接机制 坚持高位推动
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会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建立了案件移送、案件会商、联合调查、信息共享、能力提升“五项”工作机制。
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联合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制度》(梁市监字〔2019〕64号),进一步加强了全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工作,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了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为强化市场安全监管、打击违法犯罪、确保市场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情报会商等渠道,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性和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的侦查、审查优势,形成有效防范、依法严惩市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破获了大案要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建章立制,不断规范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行刑衔接(移送)工作。梁山县市场监管局从制定制度、共商对策、联合行动等多方面入手,多次与公、检、法等部门会商案情,达成共识,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先后查获一批有影响的案件。2021年,药品案件查办数量位于全市第一,在全省也是名列前茅,给违法犯罪分子以极大的震慑。
强化执法联动 建立互通共享机制
交流学习常态化。县局和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两法衔接”例会制度,市场监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定期开展学习沟通。该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指导下,学习掌握证据收集、证据保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公安、司法执法人员在监管执法人员的指导下,学习掌握药品方面的专业知识,增强对药品领域涉嫌犯罪的辨别能力。通过互学互促这种方式,行政执法人员和有关司法人员的“两法衔接”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两法衔接”工作得以有效运行。
加强通力合作。县市场监管局与公安等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会商等渠道,共享获取的违反监管法律法规犯罪活动的线索,按照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案情,梳理线索、追根溯源,确定查办方向,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查办,市场监管局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市场监管局查处,公安机关等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日常联动执法。“新冠”疫情期间,国内市场出现批量假冒伪造山东创新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行销售的恶劣行为。梁山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与公安局组成联合专案组进行调查。专案组一行辗转河南、黑龙江两地,行程四千多公里,历时十五天,查处涉案货值金额达二十余万元,成功抓获哈尔滨某药店负责人马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立案侦查。
注重普法学习 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执法专业培训。近年来,县市场监管局健全督学督办机制,通过开展“学法笔记”“以案说法”“案卷评议”“现身说法”等活动强力抓好执法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2021年该局与县工会联合开展了梁山县首届药化械执法技能比武活动,组织开展了以处罚程序规定、调取证据技巧、司法解释、药品领域专业知识、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办案培训,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和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提升了办案质量。
大力宣传显成效。通过媒体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梁山县市场监管局“行刑衔接”工作的重要部署、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打击涉刑工作力度与成效,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扩大“行刑衔接”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