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
第03版:

文明出行 夜间行驶 请不要开远光灯长时间奔跑

近日,有市民刘先生打党报热线2349995反映,他希望一些司机朋友要文明出行,不要随意开远光灯长时间奔跑。

他说,他是一位开“高德打车”的司机,“现在电动车也多了,夜间行车时一些电动车就是那种很刺眼的灯光,一些机动车司机又喜欢开着远光灯长时间奔跑,一到晚上,路上一道道刺眼的灯光,真的很晃眼,让人受不了;有时,为避免这种强光,会下意识地将视线转向别处,这给行车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他还说,晚上行车,视线本来就不好,所以正确使用灯光非常重要,尤其不能随便使用远光灯。因为使用远光灯,在短时间内能让对方看不清路面。《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夜间行车使用灯光是有规定的,希望司机朋友们都能文明出行,不要随意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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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指出: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应开启近光灯,不能使用远光灯;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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