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老百姓具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强化人民法庭建设,围绕孔孟文化传统、黄河生态保护、地域发展定位,探索建立了一批具有本地特色、贴近辖区需求、适应形势发展的“特色法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基层。
聚焦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
助推乡村振兴
济宁地跨黄河、淮河两大流域,辖区内有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水资源十分丰富。为保护环境,微山县法院适应湖区特点,配置巡回审判船“公正号”,成立湖上“巡回法庭”;梁山县法院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挂牌成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彰显司法在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0年3月20日,段某、闫某在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水域内非法电鱼22.5公斤。2021年5月,微山县检察院向微山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被告共同支付生态环境损失费14400元,用于修复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微山岛附近水域的生态环境。微山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某、闫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遂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段某、闫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段某、闫某共同支付生态环境损失费14400元,用于修复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微山岛附近水域的生态环境。
根植文化基因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全市法院汲取以和为贵的精神素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形成了一批以化解房产物业纠纷为主的法庭或组织。
兖州区法院搭平台、建机制、优服务,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物业服务、房屋质量纠纷诉源治理法官工作室,合力诉前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矛盾纠纷2800余件。在山东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列纠纷一案中,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始终,做到源头化解一批、诉前调解一批、诉中撤诉一批、快速审理一批,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化解官民矛盾,解决征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曲阜市法院、嘉祥县法院相继成立了“征迁行政巡回法庭”,通过开展征迁领域诉源治理、预防和化解征迁方面矛盾,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密切了政府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关系,助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服务群众高品质生活
当事人王某与丈夫因离婚纠纷一案诉至任城区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称丈夫多次对其实施殴打,甚至曾持菜刀砍伤其腿部,严重影响了王某的正常生活,王某遂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申请人联系,要求其到法院进行谈话。随后,承办人与公安机关联系,调取了王某的报警记录、出警证明及伤情照片。在详细调取、核实证据的基础上,承办人于24小时内下发了人身保护令,并依法送达当事人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协助执行。送达中,承办法官联合辖区公安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对王某的丈夫进行了说服教育,令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坚决杜绝家庭暴力行为。
任城区法院设立的“少年家事审判法庭”,将家事案件从普通民事案件中分离出来,将青少年犯罪案件从普通刑事案件中分离出来,探索出一套既能赢得群众信赖、又符合改革精神的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模式,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强基导向,深刻把握人民法庭的桥梁窗口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记者 曹梦溪 通讯员 李芳 张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