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
第06版: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

——全市法院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全市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解纷职能向纠纷产生的源头和前端延伸,坚持重心下移,集中在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诉源治理新模式,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推动案件同比下降9.74%。

源头预防 纠纷化于未发

全市法院加强对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以及社会治理动态和热点问题分析研判,推动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微山县法院在处理王某某与开发商某某置业一案时,发现具备同种情形的购房业主有100多户,当即引起办案法官的警惕,及时联系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调解结案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标准,最终这批因房屋延迟交付所引发的案件均以诉前调解结案。

为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合理选择解纷方式, 组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特别是今年组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巡回宣讲活动86场次,发放资料1万余册。

前端疏导 减少诉讼增量

10月8日,曲阜市法院法官接待当事人杨某时了解到,杨某承包了胡某建筑工程,胡某欠工程款17万元,多次催要未果。法官感到此纠纷并不复杂,调解解决的可能性很大,即刻将该案推送至曲阜市防山镇“和为贵”调解室,委派该调解室常驻特邀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解,息陬法庭法官前往现场予以指导调解。法官与调解员从诚信角度对胡某提出了批评教育,从乡里乡情入手劝说杨某,杨某最终同意胡某延期还款,当天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纠纷得以化解。

全市法院主动将诉源治理融入当地党委主导的“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体系,积极与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四级“和为贵”中心对接,派法官入驻市、县两级“和为贵”中心,第一时间将诉前纠纷导入街道、社区、行业调解组织化解。积极发挥网格员在协助送达、促成案件和解方面的作用,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网络。

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52708件,其中,调解成功25601件,调解成功率为48.57%,诉前化解纠纷自动履行达83.64%。

多元联动 凝聚化解合力

加强与行政机关、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协作配合,与劳动争议、家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调解组织对接,建立调解联动机制。今年7月完成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选聘确认工作, 全市法院共选聘特邀调解组织89个、特邀调解员295名。

据市司法局公证处主要负责人介绍,“我们公证处派驻济宁高新区法院4名公证员,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履行或出具公证文书,形成诉前调解+公证债权文书确认模式,确保诉前调解的案件不进入诉讼程序,既减少案件数量又缩短了办案周期。”这一经验做法入选山东法院司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被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价为“深化非诉解纷机制建设的创新实践”。

一站解纷 提升化解效率

“欢迎您来到嘉祥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诉讼辅导员对前来法院咨询的张某某说到。原来张某某夫妇闹了别扭,一气之下到法院准备离婚。在了解过程中,诉讼辅导员看到双方均有所不舍,于是耐心安抚当事人,引导他们理性对待矛盾,两位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再给婚姻一个机会。

市中级法院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的二十条措施》,为群众提供纠纷解决快捷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诉讼服务。

推行诉讼辅导制度,指定专人在立案登记阶段对当事人给予纠纷解决途径、诉讼常识的指导,对纠纷进行过滤、辅导、分流,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办理。

为及时化解矛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调解区,组建速裁团队。全市法院共建立速裁快审团队64个,按照“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组建,着力完善精准分流、调裁对接、程序转换工作机制,形成分流化解一批、快调速审一批、精细审判一批的良好格局。

通讯员 屈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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