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8日
第03版:

邹城三个结合 构筑无缝隙干部监管格局

本报邹城讯(通讯员 姜轲)近年来,邹城市围绕推动干部遵规守纪、履职尽责,积极推进全时态、广覆盖、前置化监管,初步建立起无缝隙干部监督管理格局。

日常监督管理与重要环节控制相结合,实现干部监管“全时态”。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及时沟通干部在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涉诉涉访、经济责任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共同参与干部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充分运用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手段,结合考察、考核、巡察、信访等工作,及时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抓小抓早抓预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全面加强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制约,规范标准、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广泛征求执纪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制度规范和教育宣传相结合,推动干部监管“广覆盖”。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按照“凡提四必”“双签字”“双鉴定”等要求,强化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出台《邹城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坚持管在日常,防微杜渐。强化纪律规矩宣传教育,突出警示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坚决不搞各种“圈子”,深入整治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和许愿讨好等不良风气,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经济责任审计与信访举报监督相结合,抓好干部监管“前置化”。持续推动干部监管工作重心前移,在抓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对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两年的领导干部分批实行任中审计,有效弥补离任审计相对滞后的不足,今年以来,对34名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中审计。建立“12380”举报网站、手机、短信、来信、来访“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举报电话、手机24小时专人值守,最大限度畅通举报渠道。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方式,切实把监督落到实处。出台《关于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意见(试行)》,从严查处和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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