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
第02版:

鱼台县公安局关于鱼台孝贤大厦酒店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登记和确认的公告

2021年07月30日,我局对鱼台孝贤大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贤大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2021年09月03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某已被鱼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为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推进案件侦办进度,特发布此公告。

请涉案集资参与人(包括已经向孝贤大厦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单位和个人)前往鱼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和确认。集资参与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资料务必真实(特别提醒:提供伪证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集资参与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与本案相关的转账、汇款凭证、收据或截图及银行交易明细(需显示交易对手信息);

四、与本案相关的获得收益的凭证或银行交易明细、截图等(需显示交易对手信息);

五、集资参与人向孝贤大厦投资及获得收益的情况说明材料;

六、与借贷、“购房”等投资相关的宣传资料;

七、能够证明集资参与人身份和投资情况的其他证据材料。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9日之前,为接待登记确认时间。

请集资参与人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登记确认,逾期将视为集资参与人放弃自己的相关权益,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马警官 联系电话:0537-6467161

地址:鱼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502室

特此公告

鱼台县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20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82591.html 1 鱼台县公安局关于鱼台孝贤大厦酒店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登记和确认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