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
第01版:

关于复查申报推荐 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不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近日,市文明委发出通知,对2020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进行复查,并启动2021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申报推荐工作。

省市级文明村镇的申报推荐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文明村镇创建标准和有关要求的乡镇、涉农街道、行政村、农村社区;省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符合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和有关要求,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群团和各民主党派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组织、机构(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省市级文明校园的申报推荐范围为符合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和有关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内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的各级各类大学(含大专)、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职学校)、小学;省市级文明社区的申报推荐范围为符合文明社区创建标准,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确认的社区。2020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均应按要求进行复查。

复查和申报推荐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10月17日。《通知》全文已刊发在济宁文明网(http://sdjn.wenming.cn)“有关文件”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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