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革命文物资源丰厚,做好我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心、学深、做实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革命传统、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考察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多次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为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革命文物是自1840年以来,中华民族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光辉历程的重要历史见证和物质载体,包括各类与革命运动、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英烈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等。革命文物蕴含着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价值和优良传统,展现了党和人民不懈奋斗的壮丽篇章,是中国革命的先驱前辈留给我们后人的珍贵遗产,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和重要作用。革命文物不仅仅是一连串事件、英名和业绩的记录,更是一系列浩然正气、时代价值和精神升华的感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重发挥好红色文化资源和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了解党的历史,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坚定跟党走。”新中国的成立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铸成的,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将革命文物保护起来,把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传统发扬好、红色基因传承好。
济宁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儒家文化发源地,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底蕴深厚,也是革命文物聚集区,铁道游击队、鲁西南战役、独山战役等革命文化波澜壮阔、熠熠生辉。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如何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好济宁革命文物,是济宁文物保护工作者的重要任务。笔者认为,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要做好列入国家“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的县(市、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标准,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梳理革命文物资源,编制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方案,及时申报国家级、省级保护资金项目。
要编制好《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科学梳理我省革命文物构成和保存状况,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保护利用创新。妥善处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科学划定、明确标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边界,制定的具体管理规定和建设控制指标既要保证文物及环境风貌安全,又要有可操作性。参照《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加强革命文物宣传教育、展示利用和日常管理研究,明确其定位、方式、强度和措施等内容,突出体现其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意义。
要加强革命文物宣传传播,让革命文物讲好党史故事。建立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城乡社区的共建共享机制,推动革命传统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拍摄系列革命文物故事微视频、革命旧址短片和革命人物纪录片,实施革命口述历史抢救整理工程。建设网上展馆,打造红色数字家园。建设一批革命文物类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推进红色旅游业的发展,把红色资源挖掘和博大精深儒家文化有机结合,加强精品线路建设,形成品牌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