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已经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根据《济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现将《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jnrdfgw@163.com,也可以寄送至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272019)。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0日。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