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31日
第03版:

良法善治塑造法德圣城

济宁是儒家文化发源地,历史文化悠久。回望法治济宁、法治政府建设历程,济宁在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中,在继承与发展的探索里,守正创新,逐步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法德兼治”之路。

近年来,我市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锚定法治政府建设远景目标,不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丰硕。我市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我市“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成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营商环境建设跻身全国前列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作为一个资源型城市,如何在转型发展中获得先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无疑是必由之路。我市全面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坚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积极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我市位列第24名、全省第3名,获最高“优异”等次,被评为营商环境便利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城市之一,受到省委省政府表扬。

由“粗放式管理”走向“高质量服务”,打造智能高效法治政府。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五办”清单,全市99.6%的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可办。企业开办串联办理的环节全部改为并联办理,开办企业实现“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率达到95%以上,企业开办最快2小时办结。率先在全省建成覆盖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商事登记实现“秒批”。推动“不罚清单”“轻罚清单”落实,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8054件、减轻处罚案件638件、企业受益8692个,有关做法被《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报道。我市企业开办政务服务指标全省第1、全国第9。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866102户,同比增长11.65%,55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兴业。

由“大包大揽”走向“收放有度”,打造职能科学法治政府。先后分19批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市级审批事项从原来的594项下降到257项,压减率达57%。市级仅保留跨县市区事务审批权限,基本实现了县级与市级审批同权。2020年7月,中央电视台《纪录东方》栏目对我市“市县同权、简政放权”改革进行了专题报道;同年12月份,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第67期刊载了我市的经验做法。

由“减证便民”走向“无证利民”,打造人民满意法治政府。在全省率先发布地市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成立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全力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共取消证明事项148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875项,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达到8.2万件,184类证照实现爱山东济时通APP线上数字签名、595个事项链上办理,实现了法律法规之外“无证明”,“无证明”水平达到全省最好。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彰显

法者,定分止争也。我市深深植根于儒家文化土壤,打造“和为贵”社会治理品牌,探索出“法德兼治”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形成济宁版“枫桥经验”。

擦亮“和为贵”金招牌。积极推动儒家文化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融合,创新“和为贵”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目前,全市共有“和为贵”人民调解室5100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3162人,2017年以来,累计调节案件3.7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5%以上。2019年11月5日,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第25期以“山东济宁利用儒家文化影响打造‘和为贵’调解品牌”为题推广我市做法。2020年,深化和拓展“和为贵”调解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体系,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流转、一站解决”。2021年5月25日,中央政法委主要领导、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到曲阜市“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调研。

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持续推进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改革试点任务,2021年6月9日至10日,全国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改革试点现场会在我市举办,我市作了改革试点经验介绍。2020年9月30日,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对我市一站式医患纠纷调处做法批示予以推广。2020年,省司法厅主要领导到济宁高新区法院调研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工作,2021年 2月1日,“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打造诉讼与非诉讼1+5模式,诉源治理成效突出”被省法院确定为2020年度司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推动行政争议化解。2021年以来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出庭诉讼率、涉企业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率实现“两个100%”。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将党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作为平安建设考核和信用城市创建、法治指数创建、法治用人导向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执行到位资金6.67亿元。

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机制 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创新始于守正,善治得益良法。我市践行地方立法、行政决策与时代同行、与发展共鸣、与民意呼应的理念,用良法善治推动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地方立法“小切口”实现市域社会治理“大效果”。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环境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立法的出台,为经济社会民生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彰显出了“济宁特色”。如此高批量、高质量法规的形成,得益于高水平的专家智库和紧贴基层的民智民意。我市建立市委市政府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和盈科、大成等律所19位专家学者和115名法律专家库组成,建立26个立法联系点,为立法和重大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合法性审核“小动作”实现依法决策水平“大提升”。2019年7月全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会(被称为“济宁会议”)在我市召开之后,我市将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作为切入点,在国内首创了“1+4”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模式,即“全链条审核机制”和“立项预评、指标量化、全面审核、动态跟踪”的四审工作方法。有关做法被《新华社内部参考》(第90期以“全链条审核防止红头文件带病出台”为题推广了我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做法)《法治日报》(“山东济宁‘全链条审核’让红头文件不再任性—“1+4”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刊载。2021年,将“1+4”审核模式信息化,建设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信息系统(系统实现了智能比对、智能预警提醒、智能起草、智能辅助审核以及一键生成电子卷宗、一键生成白皮书等功能,有效提升合法性审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该项目被司法部列为2021年改革试点)。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白皮书制度,2020年、2021年发布2部白皮书,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质效,省司法厅发文在全省推广该做法。

创新行政执法模式和监督机制 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以规矩为方圜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得,以法数治民则安。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济宁,文明执法是基本准则。我市不断推动执法模式、监督模式创新,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2021年6月,我市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显示,综合评分为 93.6分,比2019年提高了1.43分,呈现出上升趋势。

“互联网+”带来行政执法模式革新。作为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监管试点和全省首家移动执法APP试点,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指导意见》,全力推行“网上办案+移动执法”,优化“济宁执法”APP,截至2021年6月底,网上办理案件40719件。2021年以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时生成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成果,为各级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供大数据支撑,推动各级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科学化,目前汇集执法行为数据22万余条。

“局队合一”实现市县乡执法监督全覆盖。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局队合一”的工作理念,建立了县级执法监督局和执法监督大队“局队合一”、镇街执法监督工作室与司法所“室所联动”的基层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县乡执法监督力量,县区划分成三至五个执法监督片区,镇街实行网格化监管,执法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规范文明的行政执法行为离不开有力的制度指引,我市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引》《行政执法人员标准化培训工作指引》《行政处罚法实施通用指引》,为部门行政执法提供指导,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提供依据。

全面监督确保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情况,全面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不定期视察依法治市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2016以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68件、政协提案2605件,办复率100%。审计完成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637个,增收节支39.4亿元。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我市为优秀档次。

抓好关键少数和强基导向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我市不断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发挥“头雁效应”。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学习讲座、理论研讨,列入任职培训、任职考试、法律知识测试内容。2019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15次,市委书记、市长就法治工作批示40余次;市委理论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共组织学法31次;41个市级、224个县党委政府部门、145个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向本级依法治市(县)委员会述法。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市区和部门单位综合考核,赋50分值、占总成绩的5%,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市、县、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不出庭应诉、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新官不理旧账”的干部坚决不用。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市县全部配备依法治市专职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实施法治督察。在全国率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试行意见》,2019年11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全面依法治国简报》以“济宁创新落实督察规定,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刊发。2020年11月,我市作为四市之一代表山东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五督察组督察,督察组给予充分肯定,2020年12月5日,《光明日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专题报道“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聚焦什么?”推广了“济宁市开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做法。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2021年底前,在全部县市区建成高标准民法典公园。2018年以来,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每年参考人数超过18万人。运用多种载体,开办“我执法我普法”电视节目,开通“短信普法”“普法公交专列”,举办《〈民法典〉开讲啦》《身边的〈民法典〉》电视节目,编印《民法典》领导干部读本和群众漫画读物。成功组织两届“济宁十佳法治人物”评选。2020年9月,邹城市、汶上县入选山东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

奉法者强则国强,法治兴则国运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将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立足十四五规划任务,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始终沿着“依法治市”的轨道砥砺前行,以良法善治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以法德兼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用法治的力量为我市现代化强市建设保驾护航。

2021-08-31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78816.html 1 良法善治塑造法德圣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