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5日
第02版:

汶上法院

诉源治理化纠纷

■本报通讯员 王春艳

2021年7月28日上午,荣某顶着炎炎烈日,将一面印有 “尽职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锦旗送到了汶上法院101诉前调解室,向 法官刘利振、特邀调解员表达谢意,并高度赞扬了汶上法院诉前调解工作。

据了解,原告郑某与被告荣某结婚二十余年,生育一子一女。原告郑某三年前到日本打工,被告荣某在家照顾两个孩子。由于荣某教育子女方法欠妥,子女产生了逆反心理,对荣某意见极大,不听荣某的教育。原告郑某回国后,其子女向郑某倾诉所受委屈,并要求郑某和荣某离婚。郑某听了孩子的诉说,十分生气,向荣某了解情况时,引起荣某强烈不满,双方发生纠纷,几次沟通未果后,原告郑某一气之下提起离婚诉讼。

汶上法院受案后,诉前调解工作室指导法官刘利振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进行诉前调解。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听取意见,梳理矛盾焦点,结合审判经验,从情理、法理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原、被告思想工作,最后被告荣某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当场向郑某表达了歉意,原告郑某也认识到自己在婚姻关系处理上过于草率,双方表示今后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好家庭生活。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在诉前得到了妥善解决。该案诉前调解工作历时短,整个过程便捷高效,大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使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得到了驻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锦旗虽轻,但代表着群众对诉源治理工作的满意和认可。近年来,汶上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诉前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快速高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汶上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意识,提高“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纠纷”能力,不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耐心,细致,专业,公正”和有温度的工作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率、高标准、高品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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