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9日
第A0220210719C版:

公 告

按照鱼台县人民政府要求,需拆除观鱼大街与古亭路夹角处高炮(广告牌)。请该高炮(广告牌)的产权单位或个人于2021年7月23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开发区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强制拆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产权单位或个人承担。

山东鱼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2021-07-19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74667.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