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5日
第A0320210715C版:

我为群众办实事 爱心善行暖民心

——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慈心一日捐”活动答记者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和全省统一部署,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2021年继续在全市倡导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记者就社会关心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问:今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的主题作出了调整,请问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慈善事业是依法开展、奉献爱心、扶贫济困、惠及民生的崇高事业,体现了时代要求和社会文明进步。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当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党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在此背景下,在全市倡导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党政机关示范,党员干部带头,带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于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强化为民情怀,进一步丰富学习载体,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为此,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放到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保障改善民生、建设幸福济宁的高度来定位,作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方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问:今年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大致如何安排?

答:活动总体上安排为7月至10月进行,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党政示范、企业带头、各界参与、慈善组织运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向困难群众献爱心,争取实现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7%,继续保持捐赠工作在全省的先进位次。

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组织发动阶段(7月上旬)。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进行广泛发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捐赠。第二阶段为集中捐赠阶段(7月中旬—10月中旬)。款物捐赠与基金认捐同步进行。各级党政机关率先示范、带头举行“慈心一日捐”捐赠仪式,利用适当时机,市里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开展捐赠活动,推动在全市迅速掀起慈善捐赠热潮。适时召开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规模企业的捐赠工作进行再动员,定期公告全市捐赠进展情况,努力扩大募捐工作成效。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10月下旬)。全面总结市直部门、单位及县(市、区)捐赠情况,并向全市进行通报。

问:社会各界可通过哪些方式参与“慈心一日捐”?

答:有四种方式。一是直接进行现金捐赠。二是与各级慈善组织签订合同认捐慈善冠名基金或微基金,以基金本金的一定比例逐年捐赠的方式支持慈善事业。认捐规模一般分四个档次:慈善微基金(0.1万元—10万元),适合个人、家庭、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认捐设立;小型慈善冠名基金(10万元—100万元),适合中小型企业认捐设立;中型慈善冠名基金(100万元—1000万元),适合大、中型企业认捐设立;大型慈善冠名基金(1000万元以上),适合大型企业认捐设立。三是捐赠新品适用物资,经市慈善总会捐赠物资评估定价委员会认证,所捐赠物资折算的价款作为捐赠款。四是根据慈善组织设定的慈善救助项目,通过定向捐赠现金或认捐项目基金的形式直接参与慈善捐助,支持特定困难群体救助项目开展或结对资助特定困难群体、家庭或个人。

问:“慈心一日捐”募集资金如何管理使用?

答:市委、市政府在捐赠活动文件中已作出明确规定,募集资金将由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和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或协会分别负责接收。募集资金将根据捐赠人意愿,用于开展朝阳助学、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夕阳助老、牵手关爱行动等社会弱势群体最需要的救助项目以及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社会认捐设立的慈善冠名基金、慈善微基金,由市、县慈善总会分别负责签订捐赠合同并接受捐赠。对基金捐赠资金,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和慈善救助工作实际管理使用。

问:“慈心一日捐”活动将采取哪些举措,来鼓励社会各界的全面参与?

答:一是市慈善总会开通了全方位的捐款渠道。社会各界既可以到慈善总会捐缴现金或POS机刷卡,也可以到银行存现或转账、邮局汇款,还可以通过微信扫码捐赠,让捐款更加便利。二是突出捐赠人主导地位。捐赠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意愿进行定向捐赠。冠名基金以企业、单位、家庭或个人名义冠名设立,充分彰显捐赠人社会爱心形象。三是捐赠人依法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问:“慈心一日捐”作为全市性集中捐赠活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其健康有序开展?

答:市委、市政府在捐赠活动文件中规定,各级慈善总会要向捐赠者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捐赠票据。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搞好综合协调,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实施工作督导,定期调度通报捐赠情况。活动结束后,在济宁新闻媒体和济宁市民政局官网、济宁慈善网站上公告捐赠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捐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同时,要求民政、公安等部门要严肃查处搭车募捐、违法募捐以及募捐资金非法使用等活动,全面提高“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作为善款的具体接收方,全市慈善总会组织还将依法加强慈善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切实把善款用在最恰当的时机、最需要的人群、最急需的地方,让爱心得其所用其实结其果,并根据《慈善法》信息公开规定,继续举办系列慈善全公开活动,更进一步地把捐赠款物的来源去向,以及慈善款物的运行全过程摆在公众眼前,敞开账目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交出一本明白账、放心账和良心账。

2021-07-15 ——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慈心一日捐”活动答记者问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74436.html 1 我为群众办实事 爱心善行暖民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