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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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检察院

“检察蓝”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谢谢检察官给了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救了我们一家人”,小杰(化名)的母亲对金乡县检察院给予的帮助很是感激。近日,金乡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来到一起盗窃案件的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杰家里进行案后回访,了解他最近学习生活情况,并对他进行法治教育。

今年年3月,小杰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案件移送至金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办案检察官考虑到小杰年纪尚轻,盗窃数额较小,且在案发后能及时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退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对小杰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决定作出后,该院未检干警每月与小杰的家人和社区工作者联系,积极帮助小杰换了一所学校,现小杰在校表现良好。今年以来,金乡县检察院已先后使5名失足少年重返校园。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金乡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检察特色,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为切实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做深做实,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金乡县检察院不断完善“轻刑化”量刑建议机制,综合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因素,对于有挽救可能,有条件适用缓刑、管制、罚金的未成年人,依法提出“轻刑化”量刑建议,尽量避免未成年人被监禁。建立保护处分机制,坚持诉前调查走访、诉中教育、感化、挽救、诉后跟踪帮教帮扶,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社会、亲人和老师的关爱下,重新走上阳光道路。

为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支持框架,金乡县检察院健全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检察机关、学校、社区和家庭四维一体、无缝衔接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重点加强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跟踪考察,定期走访其家庭、学校,了解其心理动向,适时进行个别谈心帮教,预防其重新犯罪。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校园暴力、性侵害未成年人等突出社会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同时加强与未成年被害人的联系,听取其意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或者根据未成年被害人经济状况、身心创伤程度、家庭情况实行法律援助和经济救助。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与金乡县教体局、关工委、共青团联合会签“法治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巡讲,切实强化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通讯员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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