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8日
第A0720210708C版:

济宁市银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济宁市金融纠纷调解体系,济宁市银行业协会成立了济宁市银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济宁市银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济宁银保监分局指导下,经济宁市司法局备案,依托济宁市银行业协会组建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聚焦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银行业营商环境提升等工作内容,通过调解的方式拓宽化解银行业矛盾纠纷的途径。济宁市银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和为贵”调解室,遴选10名银行业务骨干、5名协会工作人员和4名高水平律师组建19人的人民调解员团队,为公平公正、快速高效调解银行纠纷从体制上提供支撑。

济宁市银行业协会与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密切双方合作关系。在本次签约仪式中,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就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调解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调解的法律效力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同时指出:“调解有别于传统的司法诉讼,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诉讼费用成本,而大多数的居民消费者十分乐于通过低成本的方式解决自己遇到难题。作为律师,在调解过程中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帮助消费者和银行从业者了解、认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维权,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与会领导对本次济宁市银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签约仪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表示,消费者和银行从业者都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学法、守法,才能共同促进我市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济宁市银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调处全市银行纠纷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将充分利用和发挥好职能作用,在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下,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提升调解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高效性,推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银行业稳健发展。许建军 林琳

2021-07-08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74034.html 1 济宁市银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enpproperty-->